上海市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在此之前,该市于2019年1月31日举行了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该法规明确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及干垃圾四大类。在制定这一法规的过程中,上海市曾进行了多次调研,结果显示大多数市民认可这种垃圾分类方法。
实际上,上海市早在20多年前就开始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并进行过多次分类标准调整。在新的法规实施后,合理的垃圾分类能够增加可回收物的多样性,避免混合乱丢垃圾的现象,给市民提供更好的垃圾回收通道。要是出现混合乱丢垃圾的行为,将面临最高200元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垃圾分类的立法过程经过严谨的程序和市民的参与,是一个顺应社会发展大趋势的重要法规,也是上海市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