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4月17日上午11点40分,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在日本山口县下关市的马关春帆楼签订了《马关条约》。该条约内容不平等,主要内容有:割让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与辽东半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允许日本人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马关条约》是中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之一。其签署标志着甲午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该条约给中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加速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进程,对中国的民族危机造成了加深的影响。各帝国主义国家以片面最惠国待遇为借口,获得了中国给予日本的特权。该条约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因此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总之,《马关条约》对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的加深和民族危机的加剧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