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版
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哪个为准?
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哪个为准?
民法典为准。
《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是同位阶立法,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效力适用原则,以《民法典》为准。
《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新规定凸显了四点变化,完善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对承包地流转实践具有四方面的重要意义。
《民法典》编纂主要是将《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一些与物权相关的内容纳入,确认农地上相关物权的归属、权能、权利变动规则和法律效果等,其实质内容与新《农村土地承包法》具有一致性,这一点充分体现了《民法典》编纂上的继承性。与此同时,《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又不是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的机械照搬和复述,而是有选择、有提升,不仅立法语言的运用更加彰显《民法典》权利法的本位,而且进一步明晰了承包地流转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效果,体现了《民法典》编纂上的创新性。
农村土地承包法1980?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发包方将土地发包给农户经营时,应当按照每户所有成员的人数来确定承包土地的份额,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按户承包,按人分地”,也叫“人人有份”。由于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中均享有成员权,也由于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因此,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都享有土地承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