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施工合同协议书
补充合同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多少钱?
补充合同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多少钱?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五十条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合同为总价包干,完工后甲方要重新核定合同的清单数量合理吗?
我的回答是“合理”,为什么要这么说呢?我冒昧问一下,如果工程量比清单数量增加了,你会怎么办呢?你认同吗!
我们再退一步说,工程施工也是一个“粗略活”我们完成的工程量不可能与甲方给的工程量百分百相同。所以,在竣工结算时,先核对工程量,再结算。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施工合同”,在合同中注明,“无论工程量增减,就是这个价”你会签这样的合同吗?那结果是,工程量只有增,不会减。
我们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小心,或找专业人员审核一下。合同一定要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甲方要求核对工程量是合理的,与人与己都有好处。[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