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宠物的进阶版?腾讯申请“每日Q崽”商标
近日,根据天眼查App显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每日Q崽”商标,国际分类为教育娱乐、健身器材,当前该商标的状态为申请中。
据此前的公开报道,手机QQ已经开始内测新功能“QBOX”,在QBOX中,用户可以领养一只专属宠物“Q崽”。Q崽的互动方式和QQ宠物相似,可以通过做任务积攒小鱼干来喂养Q崽,或者购买各种道具/皮肤,装扮个性Q崽,同时还可以与好友的Q崽进行战斗切磋,以获得等级的提升。
IT之家曾报道,腾讯于去年11月16日发布2022年度第三季度财报。财报显示,第三季度QQ移动终端月活5.74亿,同比增长0.1%,环比增长1.0%。财报指出,QQ与众多品牌方合作打造超级QQ秀虚拟空间,旨在提高用户留存度,为用户提供沉浸式的互动体验,Q崽的推出也许正是在提高手机QQ用户活跃和留存度规划中的重要一环。
不少人都还对18年猝不及防下线的QQ宠物保有温情的回忆,Q崽作为手机版/移动版QQ宠物,无疑能吸引一大批电子宠物爱好者。虽然目前Q崽养成>战斗>获得收益>反哺养成的循环已经基本构建完成,在玩法层面较为成熟,但是QBOX整体采用了标准的2D卡通画面,页面及动画的精细程度还有待提升。
而且,手机QQ作为一款聊天工具,日渐冗杂的功能模块和庞大的内存占比一直被人诟病,作为手机QQ的全新附属功能,它的出现无疑更是加剧了这一问题。新商标注册代表着新板块业务功能的开发,但目前来看这一附属功能仍面临较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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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别被“萌”骗了!有人利用“免费领养宠物”进行诈骗!
可爱的宠物会让人心情愉悦
随着 “领养代替购买” 的倡议越来越广泛
许多人也选择免费领养宠物
但这也给不法分子留下了作案空间
近期
苏州发生多起以领养宠物为由
借机索要运费、押金等
进行诈骗的案件
近期案例
一
10月28,高新区的陈女士报警称,其通过QQ找到一个卖猫的人,对方称其人在广州,需要空运宠物到苏州,并发给陈女士一个“空运公司”的网址,后陈女士在该网站查询运单号后支付了600元,后发现被骗。
二
9月25日,昆山的夏先生报警称,其在微信小程序“得宠领养”软件上添加了一个微信联系领养,后登陆对方提供的网址,用支付宝转账400元用作运费后发现资金被冻结,联系网站客服,对方又要其支付800元解冻费时才发现被骗。
三
9月19日,吴中的任女士报警称,其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领养猫,后添加对方QQ,对方以支付运费及押金为由,要求任某通过支付宝转账共计3630元,之后发现被骗。
诈骗套路
上述案件,是比较典型的“免费领养宠物”骗局。诈骗分子利用有人喜欢收养宠物的心理,以免费领养宠物为由设圈套,在一些同城网站、网络贴吧、微信、QQ等软件上发布虚假信息,以收取笼子费、托运费、押金等费用为由,让受害人不断打款或者转账到诈骗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引诱宠物爱好者上当。
警方提醒
●面对网上发布的免费领养宠物的信息须谨慎,领养宠物最好选择同城,当面交易认领,防止受骗;
●异地领养宠物必须谨慎对待,支付运费前应注意:托运宠物并不是简单支付运费就可以,须经过防疫等部门严格审查,开具动物健康免疫证明;
●领养人最好自己选择物流公司;向个人账户支付运费应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
●一旦发现被骗,要保存好证据,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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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 太仓警方
宠物“免费领养”骗局怎么破?听听法官怎么说——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袁京
领养宠物的本意是救助流浪动物,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但打着宠物“免费领养”旗号的背后,隐藏着层层加价、捆绑消费甚或诈骗犯罪等一系列套路。那么,我们怎样才能识破这些骗局,真的免费领养到宠物呢?
1、宠物“免费领养”纠纷频发
在闲鱼、微博等平台,搜索免费领养信息,可以看到各种可爱的宠物图片,均声称“无偿、免费送养”。但其中一些送养人或者宠物店主打着“免费”的旗号,以“为宠物好”“关心宠物”等名义,利用领养人的爱心套路对方,所用方式如捆绑销售高价劣质宠物玩具、零食和用品或者签订固定购买协议等,使领养人付出超过宠物本身价值的成本,牟取利益。免费送养宠物最后却成了“强卖”,被套路的领养人质疑宠物领养协议是否公平合理,不愿继续履行协议,双方由此引发纠纷。
小张在免费领养宠物狗时就遭遇了捆绑销售的套路。他和宠物店签订领养协议时,对方告知,宠物狗已经接种两针疫苗,再加上第三针疫苗,需要补偿疫苗费用共计788元,小张认为在情理之中,于是爽快支付。正准备带狗离开时被店主拉住,对方以宠物狗刚出生没多久、去新家容易拉肚子为由,要求小张购买“原狗粮”、配套羊奶粉以及益生菌等,小张又支付了1700余元。后来,小张上网查看时发现,这些产品的报价均远超实际价格。不仅如此,宠物狗在领养后第三天就生病了。自费检查结果显示,宠物狗感染了病毒。小张去宠物店维权,店主不能出示“狗已接种两针疫苗”的凭证,且称第三针疫苗必须和狂犬疫苗捆绑使用,在店内接种必须先缴纳300元狂犬疫苗费用。而针对维权宠物领养人,店主仅表示“宠物死了免费换,但绝不退”。
小王也曾因签订固定购买协议而被套路。他在某宠物店“免费领养”了一只蓝猫,领养时需要签订宠物用品购买协议,即每月在该店固定消费300元,为期12个月。后续购买宠物用品时,小王发现,自己高价购得的猫粮并非名牌,也不适合小猫食用,且猫砂中含有大量粉尘,几乎没有结团除臭效果。但如果要解除购买协议,小王必须支付远超该猫市场价的违约金,即使后续猫咪生病死亡,领养人也必须买够12个月宠物用品。
诸如此类的“免费领养”骗局让不少爱宠人士深受其害。
2、违反免费领养协议或须赔偿
免费领养宠物时,大多数人都会像小王一样,被要求签订“免费领养协议”。那么,这样的宠物免费领养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呢?如果领养人违约没有遵守协议约定,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解释说,就宠物送养方与领养方订立的《宠物领养协议》合同性质而言,一般约定宠物送养方将宠物交由领养方免费领养,领养方并不需要为此向送养方支付相应价款,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因此领养双方形成的是一种赠与合同关系。
同时,《宠物领养协议》一般还约定由领养方每月从送养方处购买一定价值的宠物生活用品,这种附加了购买宠物生活用品义务的合同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这种固定购买协议除了作为赠与合同的附随义务需要履行之外,在送养人和领养人双方之间也成立买卖合同。如果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小明与小红签订了《免费领养合同》,双方约定:小红(乙方)领养小明(甲方)的一只宠物猫,价值1300元;合同期限为15个月,在此期间,小红每个月到小明的宠物店消费最低240元;小红如有任何事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向小明赔付1000元和猫咪原价。合同签订后,小红按照约定支付了5个月的最低消费金额共1200元,但未支付剩余金额,小明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的《免费领养合同》合法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小明将宠物猫交付小红后,小红未按合同约定向小明支付每月的最低消费金额,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法院最终判决小红支付宠物猫费用1300元,并赔偿1000元。
“时下,很多免费的《宠物领养协议》都如小红与小明的约定,领养宠物的同时伴随其他义务,这种附随义务表现为支付押金、捆绑消费、送养人定期探视等形式。”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如果领养人违反附随义务的约定,则可能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换句话说,如果被免费领养的宠物出现健康问题,送养人作为赠与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免费的《宠物领养协议》约定了固定购买宠物用品等附随义务,送养人应当在附随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即面临领养人拒绝接受宠物或者解除合同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同时,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还规定了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即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送养人明知宠物存在问题,故意不告知领养人,后宠物咬伤别人使领养人遭受损失的,则送养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借“免费领养”诈骗或担刑责
上述情况虽然存在领养套路,但宠物是真实存在的,支付相应对价后,确定能领养到宠物。更有甚者,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免费宠物领养信息,虚构宠物免费送养事实,在爱宠人士支付托运费等费用后将其拉黑,诈骗他人钱财。
李某在网上购买了虚假速运公司网站,然后由张某委托吴某帮忙,在网上发布免费送养宠物等虚假信息的网帖,并留下他们三人的QQ号供有收养宠物意愿的人士联系。一旦有人通过上述QQ号联系时,他们相互配合,以接受送养宠物必须缴纳快递费、空运氧气箱费、办理提货卡工本费和押金等名目诱导对方转账支付。在领养人按要求支付完相关项目的费用后,吴某等人又以系统无法识别为借口,要求领养人重新转账激活系统,诱导对方不断转账,直至领养人觉察被骗后,就将领养人拉黑。不到一年时间,吴某等三人先后骗取了15人的钱财共计4万余元,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并处罚金。
这种“免费领养宠物”新型诈骗犯罪一般以喜欢养宠物的年轻人为诈骗对象,多以物流公司为载体,以异地跨省须收取航空托运费、笼子费为由骗取钱财。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上述以虚构免费送养宠物事实、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就属于诈骗,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免费领养宠物”是一种流行于网络的新型诈骗手段。对于网上发布的免费领养信息,领养人需要仔细核对,切勿同情心泛滥或者贪小便宜心理作祟,盲目相信对方。领养宠物最好选择同城当面领养,谨慎选择异地领养。宠物在外地时,领养人最好自己选择正规物流公司和货到付款方式,切勿轻易汇款或转账。一旦发现被骗,应保存证据,立即报警。
以领养代替购买的出发点是给濒临流浪困境的宠物一个温暖的家,如果这背后套路满满、充满算计甚至是诈骗,则丧失了原有之义,也让爱宠人士心寒。爱宠人士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选择正规领养,积极维权。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净化宠物市场的不良风气。宠物领养信息的网络发布平台也要把好关,审核领养信息的真实性。一旦发现问题卖家,要及时下架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相关部门。
供图: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