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具体程序。公司人事部门去社保局办理辞退报告,得到审核回复。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持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证、户口簿、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请手续。
2、只要是非自愿失业,并且缴纳了失业保险,就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
3、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未经本人意愿,停止就业;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有工作要求。
延伸阅读
辞职可以领失业金吗
1.不能,自愿辞职不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
2.失业保险是指在职工因非主观因素失业的一定时期内,能够为其提供一定数额的救济和就业援助的保险。
3.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未经本人意愿,停止就业;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有工作要求。
失业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1、符合失业保险规定,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没有我自己的意愿就停止工作。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工作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社保局办理失业金流程
首先要督促公司人事部门去社保局办理辞退备案,得到审核回复。一般过程如下:
1.劳动合同终止前15日内,公司将派人员到缴纳失业保险金的社保局办理备案(备案不直接针对失业人员)。公司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传递给离职人员。
2.备案时,用人单位需向社保局提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辞退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份,失业证明(劳动合同终止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记表。
(4)社保局有统一的格式,公司向社保局发送日常公文。
3.备案时,社保局在审核失业登记合格后,会通知失业人员去培训,申领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
4.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持社保局出具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然后从下个月开始,失业人员在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