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住房公积金是职工自愿缴纳的,只有完全缴纳税款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其员工才可以缴纳。此外,补充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有限制,但没有缴存金额上下限限制。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类似于住房公积金制度,二者的基本特征相同:都是为职工的住房消费而设立的一种长期住房储蓄,属于职工个人的。
职工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月金额等于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和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各有限制,分别不得大于9%和小于1%。具体缴存比例视单位实际情况而定。
住房公积金是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营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一种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要求职工在工作期间必须持续缴存,除非职工退休或出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其他情况,否则不得中断或停止缴存。这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稳定性、规范化、统一性和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