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无效是指因违法、违规或违背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等原因,导致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但被认定为无效。
2、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已经形成,但是否能够生效尚未确定,因为不满足相关的生效条件。
3、合同可撤销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一方由于重大误解或者在欺诈、胁迫等违反真实意图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导致合同效力瑕疵的因素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缔约能力存在缺陷、合同的形式不完善、合同内容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中存在错误、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而合同效力瑕疵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一个导致多种结果、多种导致一个结果、多因多果的各种问题。此外,《合同法》第74条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这加剧了合同效力瑕疵的复杂性。
合同效力瑕疵主要包括合同缺少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等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时,如果确定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等具体内容,一般应认定合同已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