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想要办理落户,需要提供户口本。但如果户口本不可用,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具有与户口本相同的效力。
2、准备好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过查验后当场将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3、需要提供《房屋信息摘要》,可以持身份证到房管局自助查询机处查询并打印。
4、购房合同的原件也是必须的。购房合同中需要附有商品房的备案证明。
5、如果是一次性付房款的办理落户者,还需要提供购房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按揭付款的办理落户者,则需要提供借款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连续六个月的还款记录证明。
6、还需要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门牌号证明入住证明》。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申请人可以向购房所在地的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后,受理单位将会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则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则会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后的2个工作日内,会将审批结果通知到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