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开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者电子社保卡,查看个人的电子社保卡信息。
2、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查询所在参保地是否已经开通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全国各省(区、市)目前均已开通统一申领服务。
3、对于已开通服务的地区,可以点击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去申领按钮,在填写参保地、银行账号等信息后,即可完成申请。
4、如果需要查看申请的审核结果,可以点击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查看详情按钮。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就可以通过登记的银行账户领到失业补助或失业保险。
5、已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意向。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并且确认其资格。同时,失业保险也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有求职意向,这也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也是失业人员的义务。
6、公司应按照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针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需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公司还需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