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全称《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又称《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简称《金刚经》。由于篇幅适中,得到广泛传播,三论、天台、贤首、唯识各宗都有注疏,特别受到慧能以后的禅宗重视。
此经主张世上一切事物空幻不实,“实相者则是非相”,认为应“离一切诸相”而“无所住”,即对于现实世界不应执著或留恋。卷末四句偈文:“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被称为一经之精髓。
最早由后秦鸠摩罗什于弘始四年(402)译出。共一卷。以后相继出现5种译本:
1、北魏菩提流支译《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2、南朝陈真谛译《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3、隋达摩笈多译《金刚能断般若波罗蜜经》;
4、唐玄奘译《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即《大般若经》的第九会);
5、唐义净译《佛说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