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任空缺时,由副主任更换;副主任出缺时,由当选时第一轮得票最多的委员接替。第一轮票数相同的成员,每轮票数多;空缺成员由补选产生。
2、村民委员会成员有空缺但仍不少于三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可以不补选。
3、需要补选的,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填写补选申请表,经乡镇政府批准后,开始补选程序。
4、补选由村民代表会议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的候选人必须多于应选名额。补选程序与村民委员会相同。
5、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在现任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届满。
延伸阅读
新农保的缴费方法
1.想参加保险,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邮局办理保险手续。
2.村委会应将上述材料带到村委会,登记后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
3.新型农村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实行自愿缴费制度。学生按年龄分类,16岁以下不交新农保。16岁以上的学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在其户籍所在地缴纳新农保。自愿缴费可以由父母在户籍所在地缴费,并提供参保人的申请表、身份证或户口簿,也可以毕业后自行缴费。同时,符合地方政府支付条件的,由地方政府支付。
村委会与流转方的土地协议是否有效?
1、村民委员会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后,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所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是有效的。
2.如果转让违反法律,转让协议将无效,尽管村委会同意。
村委会和居委会的区别
1.村委会是乡镇所辖的农村基层自冶组织。它有一名村主任、一名副主任和5至7名委员,由全体群众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一般是三年一次,可以连任。
村委会成员一般分调解主任、治安主任、民兵营长、团支书、女主任等岗位。村委会属于地方自治组织,成员不属于国家干部,工资由政府财政支付,自行筹集。
2.居委会是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基层组织。居民委员会在市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也可以对居民委员会的有关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这些单位需要居民委员会或者其所属委员会协助的,应当征得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的同意,并统一安排。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居民的生活条件和方便居民自治的原则设立。
一般成立一个居民委员会,100到700户。居民委员会由5 ~ 9名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
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住区内所有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 ~ 3名代表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委员会和卫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