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前,需要参保单位或个人前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是为了保证转移接续的顺利进行。
2、参保人员需要向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转移接续申请,同时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告知转移接续的具体条件。
3、如果参保人员符合转移接续条件,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
4、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核对相关信息,以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至转入地。个人部分可以全部转移,单位部分则按照12%的总和进行转移。同时,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将《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传送至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6、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需在信息、资金匹配一致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接续手续,并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单位或个人。
养老保险是一种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它可以帮助老年人获得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从而更好地维护其基本生活需求。